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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认证咨询环境管理体系实施与运行指南
ISO14001认证咨询参考国标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本篇介绍实施与运行部分,仅供参考。
实施与运行
A 4.1 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
环境管理体系的成功实施需要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所有人员的承诺。因此,不能认为只有环境管理部门才承担环境方面的作用和职责,事实上,组织内的其他部门,如运行管理部门、人事部门等,也不能例外。
这一承诺应当始于最高管理者,他(们)应当建立组织的环境方针,并确保环境管理体系得到实施。作为上述承诺的一部分,是指定专门的管理者代表,规定他(们)对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职责和权限。对于大型或复杂的组织,可以有不止一个管理者代表。对于中、小型企业,可由一个人承担这些职责。最高管理者还应当确保提供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适当资源,包括组织的基础设施,例如建筑物、通讯网络、地下贮罐、下水管道等。
另一重要事项是妥善规定环境管理体系中的关键作用和职责,并传达到为组织或代表组织工作的所有人员。
A 4.2 能力、培训和意识
组织应当确定负有职责和权限代表其执行任务的所有人员所需的意识、知识、理解和技能。
本标准要求:
a) 其工作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人员,能够胜任所承担的工作;
b) 确定培训需求,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落实;
c) 所有人员了解组织的环境方针和环境管理体系,以及与他们工作有关的组织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
可通过培训、教育或工作经历,获得或提高所需的意识、知识、理解和技能。
组织应当要求代表它工作的合同方能够证实他们的员工具有必要的能力和(或)接受了适当的培训。
为一确保人员(特别是行使环境管理职能的人员)的能力,管理者应当确定其所需的经验、技能和培训的程度。
A 4.3 信息交流
内部交流对于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至为重要。内部交流可通过例行的工作组会议、通讯简报、公告板,内联网等手段或方法进行。
组织应当按照程序,对来自相关方的沟通信息进行接收、形成文件并做出响应。程序可包含与相关方交流的内容,以及对他们所关注问题的考虑。在某些情况下,对相关方关注的响应,可包含组织运行中的环境因素及其环境影响方面的内容。这些程序中,还应当包含就应急计划和其他问题与有关公共机构的联络事宜。
组织在对信息交流进行策划时,一般还要考虑进行交流的对象、交流的主题和内容、可采用的交流方式等方面问题。
在考虑就环境因素进行外部信息交流时,组织应当考虑所有相关方的观点和信息需求。如果组织决定就环境因素进行外部信息交流,它可以制定一个这方面的程序。程序可因所交流的信息类型、交流的对象及组织的个体条件等具体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别。进行外部交流的手段可包括年度报告,通讯简报、互联网和社区会议等。